| 1954年10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正式成立。
1994年,不再履行行政管理和政策性业务职能。
1996年3月26日,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1998年,我国政府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2700亿元注资和14000亿元不良贷款剥离。
1999年,建设银行实行五级分类和期限分类双轨运行的监测与考核机制。经过严格筛选、审查、整理和移交等环节,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不良资产。
2003年2月,建行、中行先后向国务院提出改制上市的意向。
2003年4月,新一届政府有关领导表示可以考虑上市意向,要求细化方案。
2003年7月,改制上市的具体方案初步形成。
2003年9月,建行聘请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而中行聘请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大方向。会后,国务院成立国有银行改革小组,破冰之旅开始全民动员。
2003年12月,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可将定向募集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
2003年12月,中银集团宣布减持对中银香港的股权,金额为15.3亿美元。
2004年1月,国务院决定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试点,针对两家试点银行的财务状况,决定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为其补充资本金。
2004年5月,建行风险评级预警系统通过国际权威机构鉴定。
2004年6月,建行将以分立的形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和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这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2004年7月,建行发行第一期次级债。
2004年9月15日,建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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