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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成功主承销福建省首单DFI业务

2016-09-20

  近日,由兴业银行牵头主承销的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成功发行,本期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270天,票面利率2.76%,发行价格为近期地方国企同期限同评级短融券最低。据了解,该笔业务是福建省首单DFI业务,也是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DFI注册项下的首期债务融资工具。
  DFI是债务融资工具(Debt Financing Instruments)的简称,又称为储架发行资格,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分类管理机制于今年2月新推出的债务融资工具。获得DFI资质后,企业可将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四类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统一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进一步便利企业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据悉,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分层分类管理新规,要获得DFI资质,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所属的行业范围内,总资产需高于10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总资产报酬率大于3%(以上三个指标均需满足,缺一不可)。兴业银行作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DFI注册牵头主承行,积极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公司等多家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交易商协会的政策、指导精神,成功、高效地完成了该笔DFI注册工作,使其成为国内首批获DFI储架发行资质的地方国企,进一步丰富了福建省企业融资方式,企业融资效率和灵活性也将得到显著提升。
  近年来,兴业银行积极发挥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专业优势,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企业债务结构,持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兴业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2367.825亿元,发行规模全市场排名第3位,在同类型银行中排名第1位,并且2012—2015年连续四年位居股份制银行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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